第P04版: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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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虽填人行道却像“花脸”
抢劫学生70元被判两年徒刑
非法拘禁他人逼迫参加传销
持仿真枪半年抢了三金行
获刑11年释放后又抢夺
十多名光膀青年狂砍过路“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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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抢劫学生70元被判两年徒刑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蔡志阳

本报讯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的两名90后青年,合伙跑到学生宿舍抢劫学生钱财。去年12月,记者从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以抢劫罪判处王某与曾某有期徒刑2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经查,2010年6月,王某与曾某合计后,跑到秀屿区埭头镇土头中学男生宿舍进行抢劫,两人总共对3间宿舍的学生实施抢劫,获得70元钱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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