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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州部分菜贩 用剧毒六六粉保鲜生姜
将推广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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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5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务部回应“甲醛白菜”
将推广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N财经

针对日前有菜农使用甲醛对大白菜、山药等一些蔬菜进行保鲜的媒体报道,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5日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做出回应。

沈丹阳说,对于菜农使用甲醛对农产品进行保鲜处理,应该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对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不得销售”。第三十七条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流通环节如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沈丹阳表示商务部近几年采取了两个措施:一是通过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来帮助农产品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水平,二是开展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试点进展顺利,争取过一阶段后在全国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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