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缪星象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合颁布了《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我省中小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时,最高可少交一半利息,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为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可达50万元。贴息资金原则上每年核拨1次,同一笔贷款项目在企业还贷后一次性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