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林丽丽 包博
本报讯 林某富、林某明两兄弟是外省人,来到莆田后长期处于无业状态,没有收入来源。二人听说有种“捡钱、分钱”的方法可以骗到钱,便找来同乡小刘策划作案。
2012年5月的一天下午,林某富、林某明、小刘各骑一部助力车逛到涵江六一路附近路边,伺机作案。他们看到一名中年妇女李某刚从信用社出来,手里提着装钱的塑料袋,一个人走在路边。小刘就按事先计划扔了一叠假钱在地上,林某富故意当着李某的面捡起钱,并让李某跟他到旁边分钱。这时小刘马上就跟过来,并说看到李某捡了他的8000元钱,李某否认。二人便强行将李某拉上林某富的车,把车开到偏僻处。林某明则骑车跟在后面,负责望风。小刘要求李某把塑料袋给他检查,确认里面是不是他“丢失”的8000元钱,遭到李某拒绝。二人见骗钱不成,小刘便趁李某不注意将其抓在手里的袋子抢走,并开着摩托跑掉,经民警了解,袋子装有失主刚取的1.5万元。不久后林某富、林某明在福清被警方抓获,而小刘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