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本报讯 2005年10月22日11时许,林某伙同同案犯黄某、余某经事先策划后,窜到莆田城厢区东海镇某村,在一处民房前看到蔡某停放在门口的二轮摩托车,三人便决定将它锁定为作案目标,由林某在旁望风,黄某撬开摩托车的电门锁,余某将摩托车推离现场并发动车辆准备逃跑。蔡某等人听到摩托车发动声音后立即从民房内冲出追赶。林某和余某驾车逃离现场,黄某因来不及乘上摩托车而逃往附近一农家猪圈内躲藏,后被闻讯赶来的村民发现并扭送公安机关。而主犯林某则逃了6年才归案
日前,林某因犯盗窃罪被莆田城厢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