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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成年人犯罪诉不诉听证定
莆田城厢区首次尝试听证未成年嫌犯“附条件不起诉”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戴艳芳 佘晓冬

本报讯 今年3月1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表决通过,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增设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尤其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修正案的亮点之一。记者昨日从莆田城厢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举行了首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决定是否对嫌犯提起诉讼。

在校生偷摩托是否起诉犯了难

城厢区东海镇的小蔡是一名在校学生,2011年7月,他因手头拮据,一时起了贪念,伙同他人盗窃了一部二轮摩托车。得手后,小蔡因怀疑行窃过程已被人发觉,心生恐惧的他便独自一人逃离了案发地,另一同案人随后将车子推离现场。案发后,同案犯落网,赃物也被追回。

案件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后,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感到非常棘手,因为在审理案件时,小蔡哭着请检察机关给他一次机会。检察官通过调查得知,案发时小蔡还是一名未成年的在校学生,此前并无违法乱纪行为,同时,受害人也写了书面谅解材料。面对一起案情轻微、带有明显的偶发性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与不诉都可能改变其命运。于是,城厢区检察机关想到了附条件不起诉,以便给小蔡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为慎重办理,他们尝试召开了一次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

被害人谅解了听证人认为要轻罚

5月10日,城厢区检察院对小蔡盗窃案拟作附条件不起诉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当地派出所民警、教师代表、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干部、被害人等人参加。会上,包括被害人在内的参会人员纷纷发表意见,认为小蔡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主动赔礼道歉,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较轻,且系初犯、偶犯,所在村、学校愿意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小蔡的教育、考察工作,对其从轻处罚将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据了解,近期城厢区检察院将召开检委会,届时将参考此次听证会上的意见,决定是否对小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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