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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招收645名特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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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特殊教育招生意见出台
全市招收645名特殊学生

 

N本报记者 李建芳

本报讯 福州市今年将招收645名特殊学生,福州市教育局日前公布2012年福州市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特殊学校小学到高中阶段招收对象为:户口在福州各县(市)区的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至15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生活能自理的盲(含低视力)、聋哑、智残以及患自闭症的儿童少年,高中阶段的招生年龄还可适当放宽。学前班的招生年龄为5~6周岁(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

盲生家长带学生报名时应持报名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残疾证、相片4张,于8月15日上午8:30到福州盲校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0号)。

聋生家长带学生报名时应持报名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听力检测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小学)、残疾证、身份证(初高中)、毕业证(初高中)、学籍卡片(初高中)、相片4张,于8月15日上午8:30到福州市聋哑学校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坊下15号)。

智残学生入学报名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另外,福州星语学校将向各县市区招收患自闭症的儿童,报名办法另行通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本地学生同等政策。全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全部免收学杂费、书本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并对学生进行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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