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确定沿海县(市)区海洋环保责任目标
昨天,记者从福州环保部门获悉,福州市政府明确沿海区域马尾、长乐、福清、连江、罗源等5个县(市)区“十二五”期间的海洋环保责任目标。根据要求,到2015年,闽江、龙江、敖江入海口水质监控断面总氮、总磷含量均要求在2010年的基数上下降5%。沿海重点直排海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水排放达标率达96%。 (侯希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