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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继重庆移动原董事长沈长富“父子受贿案”后,最近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侯行知父子又被查处。……父亲当高管、儿子当托儿,“受贿父子兵”现象频发令人忧。针对这一问题,重庆市国资委近日出台新规,要求市属重点国企领导干部必须报告配偶和子女从业、移民等14个类别情况,引发公众对国企高管权力监督的关注。有关专家认为,强制国企高管申报家庭财产固然重要,但解决“重申报、轻监督”问题更为关键。
在担任国企董事长之前,侯行知曾任重庆市经委副主任、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在不少熟人眼里,他一直是个“耿直、肯帮忙”的人,但作为一名正厅级干部,与他结交并非易事。于是,一些请托人开始迂回拉拢他的儿子侯彧——一个混迹社会、不务正业的闲人。
“送钱给侯彧,就等于是送给侯行知。”这是该案中诸多行贿者说过的话。
2008年5月的一个晚上,侯彧对正在客厅看电视的老爸说,能不能帮其朋友冯浩(另案处理)做点有“优惠条件”的精煤业务,并表示冯浩可以分点利润给侯彧。侯行知听后答应帮儿子“打个招呼”。随后,能投集团下属的两家国有煤矿与冯浩签订购销合同,并违反企业规定在供货量、付款方式等给予“优惠”。作为回报,冯浩很“够朋友”,先后给侯彧182万余元的“利润分成”。
经法院认定,侯行知收受625万余元受贿款,在其涉及的工程项目承接、购买煤炭、干涉人事提拔等14项犯罪事实中,经其儿子侯彧“牵线搭桥”的有6项、涉及受贿金额达37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