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强振超 陈淑娟
本报讯 为报复已分手的恋人,湖南小伙潘某伙同老乡李某绑架昔日恋人的新男友,并以胁迫其写下的欠款条,索要分手费,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之后敲得2500元。
潘某与黄某曾是恋人,分手后彼此再无联系。2011年6月16日晚,潘某和同伴李某在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一房产中介附近邂逅黄某,为了探个究竟,潘、李二人即尾随跟踪黄某,终于发现黄某与杨某正在谈恋爱,遂心生歹念。
2011年6月17日8时许,潘某、李某为了报复黄某,敲诈黄的男友杨某。在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这家房产中介门口,两人将正在该处上班的杨某喊出门外,潘拿出一张没有签名的借款字条给杨某,称这是黄欠下的借款,逼迫杨某代黄还钱。而这张借款字条其实是潘与黄分手时,用暴力胁迫黄写下的。逼迫未果之后,两人将杨挟持上一辆出租车直接载至台江区某广场酒店公寓房间内。门一关上,两人以黄某与潘交往时曾花去潘一两万元钱为由,要杨某代黄某还1.7万元。之后,潘、李二人为达敲诈钱财的目的,将杨某挟持至尚在装修的另一客房内进行殴打。杨某被逼无奈,经与潘某讨价还价,同意代黄某付给潘某1.2万元并被逼迫写了欠条。
此后,杨某打电话多方筹款但未能筹到钱,二人虽费了周折,仍索不到钱款,又打电话威胁黄某并让其送赎金。同年6月18日凌晨,潘、李二人挟持杨某到杨某朋友住处附近拿到2000元,随后又到台江区宝龙拿到黄某给的500元赎金后,才将杨某放回。
之后,杨某报警,潘、李二人被抓获;日前,台江区法院分别判李某、潘某9年、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