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汤先增 王浩志 毛朝青 文/图
本报讯 昨日,有读者反映,在福州湖滨路与通湖路交叉口附近,沿街的十几个公共停车位被路边的各商家占为己有,并在临时停车位上摆了障碍物,阻止外来车辆停车。
昨日,记者在这个路口发现,这一带有20多个停车位,有一部分停车位被摆上了障碍物,还有一部分停车位需要缴费。停一次要10元钱,收钱的男子自称是中福西湖花园小区福州顺欣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停车位已经被承包了,由物业公司负责收费。
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小区物业和业委会共同向交管部门申请了26个停车位,其中13个停车位在小区红线内,这13个停车位,他们进行收费。
但随后记者从鼓西派出所了解到,去年只审批了11个小区红线内的停车位,并不是13个。另外,为了创建文明城市,在中福西湖花园小区红线外也审批了16个公共临时停车位,这些车位供市民免费停车,只要车位没有车,人人都可以来停车。
昨日,记者也调查了榕城其他一些沿街店铺门口的公共临时停车位使用情况,发现并不是公共停车位人人都能停,有些地方,外来车辆想在这些车位上停车,还是要按时计费的,有的干脆直接摆出黄色锥形桶,或固定几根“獠牙”拉上铁链,外来车辆想停车确实有点难度。
据台江交巡警部门介绍,银行、餐馆、医院、商铺等,由于有大量市民往来,就有一定停车需求。为满足市民停车需要和商家经营,商家提出申请后,交巡警部门会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包括能不能设置停车位、可设置多少个停车位。如果不影响道路交通,交巡警部门将审批备案一定数量的停车位,进行停车位线施划,并会在街头路口设P字牌的公共临时停车位标示。
警方表示,不管市民是不是到对应商家、机构的公共停车位上停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收取费用。如遇商家收费或设置障碍物,市民可向交管部门投诉,一旦查实,交管部门将对其进行教育、要求整改,甚至作出取消停车位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