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记者昨从莆田市教育局获悉,近日,9名在2011年中考期间作弊违纪的教师,分别被处以行政撤职、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处分。2011年中考期间,该局纪检组接到群众举报,称莆田第十八中学考点有部分当地教师子女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作弊。经莆田市、区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有多名教师使用手机将考试答案信息发送给其他教师、群众或自己的子女、学生,严重破坏了考试秩序。近日,城厢区教育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作出处理决定,给予9名违纪教师行政撤职、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处分,给予2名违纪教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3名教师因认错态度较好、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被免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