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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6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油价已连续两次下调
榕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调整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5月份以来,国内成品油价已连续两次下调,那么,为缓解成品油价格上涨压力而上调的福州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会不会因此作出调整?记者昨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福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

福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如何调整,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并未透露。但他表示,近期并不会对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而只会根据情况对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方式和标准进行调整。

记者采访了数位出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他们认为,根据此次油价调整,燃油附加费可能会调回2元,但最终结果有待物价部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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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燃油附加费历次调整表

2006年6月起,福州出租车开始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2008年12月5日起并入起步价,即出租车的起步价调整为8元/3公里,不再另外收取燃油附加费。

2009年11月底,福州市发布《关于实施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当福州的93号汽油价格超过5.82元/升时,即启动该联动机制。

2010年4月14日,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320元,福州93号汽油从6.21元/升涨至6.46元/升,随后福州市出租车每车次向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2011年4月7日,福州93号汽油涨至7.37元/升,之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标准由每趟次1元调整为2元。

2012年4月15日起,福州对市区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征收方式和标准作出调整。调整后,出租车起步价格每趟次3公里8元保持不变,将现行每趟次另加收的2元燃油附加费调入计价器内计费。同时,每车公里租价1.5元也保持不变,超出起步里程3公里后按每车公里0.5元加收燃油附加费。其他服务收费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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