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盛钟 通讯员 艳芳 晋雄
本报讯 冲冠一怒为红颜。因为女友坐台未要到小费,廖某一怒之下纠集了多名亲朋好友实施绑架勒索。案发后,其他的同案犯均已被判刑,唯独廖某一人负案在逃十多年。昨日,记者从莆田城厢区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日前以涉嫌绑架依法批准逮捕廖某。
案件得回溯到13年前,1999年10月7日晚12点左右,廖某接到女友阿青的电话,说有一个客人叫她坐台后却不肯给小费,要其过去帮她“出头”。听到女友的哭诉后,廖某很生气,于是便叫上正在和他一起喝酒的弟弟廖某强以及林某洪、林某亮、杨某等4人,之后又打传呼给朋友王某和郭某二人,一起打的来到阿青坐台的酒店门口,将女友所说的客人宋某及其司机黄某二人抓上车带离酒店。
随后,廖某等7人将宋某和黄某劫持到城厢区华亭镇境内的一座山上,用透明胶带将两名被害人的眼睛蒙住,捆住双手,并轮番对他们进行殴打、搜身,抢去手机1部、传呼机2部、现金2500多元及3张银行卡,再逼宋某说出银行卡的密码。而后,廖某带上林某亮,到莆田市区一家银行,从自动取款机中取出1万元人民币。
次日上午,廖某和弟弟廖某强向宋某提出,只要他交出10万元赎金,他们便会立即放人。经过多次交涉,宋某最后同意向其公司老板联系,并借款1.5万元当作赎金。当日中午,宋某公司的老板派了一名员工将1.5万元现金送往廖某等人指定的地方,拿到赎金后,廖某等人终于将宋某、黄某二人放回。事后,廖某强、杨某二人各分得赃款4000元,林某洪、林某亮和王某三人各分得赃款3000元,余下的钱由廖某拿走。
据悉,案发后,6名同案犯很快悉数落网并被判刑,目前,他们均已刑满释放。廖某虽逃脱,但只能隐姓埋名,四处躲避,天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在家人的劝解下,今年他向警方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