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省企业减负办日前联合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和省工商局等部门下发《关于印发〈清理审批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清理审批收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了清理审批收费工作的内容,要求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行政审批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研究制定收费减免办法,重点对涉及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减免。
对中介机构、政府部门二级事业单位、政府部门行使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事权事项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减轻企事业法人和自然人的费用负担。据了解,清理工作力争在7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