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福州新闻·警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车交给无证人员开车主被罚一千元
心情不好 撞坏警车划伤警察
卖家瞬间转走四千六
交警联合气象 开通恶劣天气预警短信平台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2年6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车交给无证人员开车主被罚一千元

 

本报讯 昨日上午,张某来到了福州洋中派出所处理交通违法罚单。据张某介绍,上周末夜里他们在一家饭店进行家庭聚会,席间喝了不少酒。“我喝得多,小舅子没喝,就让他开车带我们回家,反正离家里也不远。”张某没想到,半路上被设岗检查的洋中派出所民警抓个正着。

张某因为把非营运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小舅子驾驶,要接受1000元罚款,而他的小舅子陈某却惨了,因为无证驾驶将被行政拘留。

洋中派出所民警提醒,将车子借给别人驾驶,一定要查看对方是否有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只要对方存在无驾照、驾驶证被暂扣、驾驶证被吊销三种情形,都不可将车子借给对方,否则车主将受到处罚。(洋中综 汤先增 林彩龙)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