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本报讯 好心帮朋友去盖房,结果不慎被晒中暑,住进了医院,还花了400多元钱。可朋友却对此不关心,还怪他不听劝才导致中暑,结果十多年的朋友为此翻了脸。近日,莆田涵江区大洋乡车口村村民林某就遇到了这么一件烦心的事。
帮忙者:十多年朋友不值400元
林某告诉记者,他是一名木匠,上周五,家住大洋乡后洋村的朋友蔡某家里要盖厨房,请了他和另外几名朋友一同前去帮忙,由于是十多年的朋友,林某没有问是否会给报酬,当即前去帮忙。
林某说,当天天气很热,他和另外几位帮忙的朋友在屋外干活,而蔡某和妻子则在屋内烧水、煮饭,做后勤保障,大约下午1点半左右,蔡某的妻子喊大家进屋吃饭、休息,于是他和几名朋友相继进屋休息,可能是在烈日下暴晒太久,进屋后,他只觉得浑身突然一冷,随后就感到呼吸急促,头晕脑涨,随后失去了知觉。
林某说,蔡某将他送往卫生所,不但没有派人帮妻子一同照顾自己,甚至连一分治疗的费用都没有出。第二天出院后他找到蔡某,要求蔡某负担自己垫付的400多元治疗费用,可蔡某却表示,中暑是自己造成的,与他无关。“十几年的朋友,竟然连400元钱都不值吗?”林某觉得很无奈。
盖房者:多次让其休息,他不听
记者随后联系到请朋友帮忙盖房的蔡某,蔡某称,林某之所以中暑,是因为其不听劝告,是他自己造成的。
蔡某说,正是由于林某几次不听他和妻子的劝告,连续在户外工作了近5个小时,才导致最终中暑,在工作的过程中,他已尽到劝导的义务,事发后又及时将其送往卫生所治疗,已经尽到了朋友义务。
对于为何不负担医药费的问题,蔡某表示,之前他也帮助林某盖过房子,因此林某此次来盖房子只是还自己的人情,不存在雇佣关系,因此没有必要承担其这笔医疗的费用,况且这一后果,是其自己不听劝告造成的,责任应由其自己承担。
劳动部门:没签合同,无权仲裁
记者随后就此事向莆田市劳动部门进行反映,莆田市劳动局仲裁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蔡某和林某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劳动仲裁部门无权对此进行仲裁。林某可通过民事诉讼,争取劳务者利益受损赔偿。
这位工作人员说,农村盖房,经常是请亲戚朋友帮忙,往往没有进行口头或书面的劳动约定,这样一来,就为双方劳动关系的确认增加了难度,从而也给劳动部门的介入增加了难题。希望今后村民在从事此类劳动时,最好能通过书面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以免发生纠纷时难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