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福州一男子谎称能够帮忙让小孩进入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分别骗取了3名孩子的家长数万元。近日,晋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此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1年6月5日至9月6日间,租住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某小区的黄某向被害人李某、姚某、潘某谎称他与市教育部门有关系,能不受户口、房产所在地限制,为他们的儿女办理就读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小学的手续。之后黄某以拉关系、入学报名为名义,分别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20400元、被害人姚某人民币22400元、被害人潘某人民币45000元,并由被告人黄某的女儿董某分别代写了收条。 (郑洁 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