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州某温泉会所更衣室管理员见财起意,趁客人洗桑拿之时,强开3名客人的寄存柜,盗走2.5万余元。近日,鼓楼区法院判此人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江某祯,泰宁县人,1973年出生。案发前,此人系福州某温泉会所的一名员工,负责替前来洗浴的客人看管更衣柜。今年1月8日晚,他在该会所更衣室中上班,趁客人正在洗桑拿、更衣室无人之机,强行打开三个客人的寄存柜柜门,共盗走现金25500元,后随即被抓获。赃款现已被追回并发还给失主。 (涂明王佩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