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期作者 斯涵
近日,青岛仲某因为宠物犬走失向小区保洁员李某询问线索,李某称没有见过,仲某随后约来网友,在李某身上及其家中泼洒酒精,并点燃李某衣物。这造成李某身上25%的皮肤被烧伤,需花费10万元医药费。当地警方已介入侦查。(近日《齐鲁晚报》)
是狗命重要,还是人命重要?这样的争论,在近年来屡次的截狗救狗事件中一直不断上演。但是像仲某这样为了一条狗放火烧人,还真是罕见。
仲某一再强调这条狗对于孤独、病弱的她很重要,但是,再多的理由也不能成为残害他人的借口,纵然再视狗如子,也不能视他人生命如草芥——仲某疯狂的举动,已严重颠覆生命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仲某是个寡妇且身体多病,算得上是弱者,但她却对大楼保洁员李某下毒手,除了李家也养了一条狗之外,恐怕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出于“弱弱强食”心理。在她心目中,保洁员工作“低贱”,收入低微,属于可以任其凌辱的人——凶狠的火光,映照出她变态的心理和暴戾的性格。
我们应该善待自然界的一切生灵,既要对小动物怀悲悯之心,也不能滥伤同类,这是人与兽的区别。对那些蔑视规则之人,法律应该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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