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惠铭生
广东曾明确规定省直单位每年三公经费需公开。截至近日,48个省直机关仅有半数晒前年三公支出,且一般只列大数缺乏细项。最简陋的晒法,莫过于该省外经贸厅了,三公账本只是个简单的列表,全文除了标题外,只有39字,再无其他言语。(近日《新快报》)
晒三公经费,39个大字能“晒”出什么?你说人家没晒三公经费吧,白纸黑字,39个字可以作证;你说晒了吧,寥寥39个字,公众只能是雾里看花,看与不看,没有两样。
难道有关领导不知道晒三公经费应该越细越好,这样才能让公众看得明白?当然不是。个中原因,不难猜测。晒的细项越清晰,越能暴露“软肋”,进而招惹舆论谴责或上级的问责。而寥寥39个字,目的就是让公众看不懂,以此将一切违法违规的消费隐藏在数字背后——这个部门字字斟酌,刻意为之,煞费心机啊。
我国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不够刚性,还没有升级为政府信息公开法。虽然详尽公开三公花费细项是公众之期许、中央政府之要求,但公布消费要具体到何种程度,缺乏可操作的细则予以规范和约束。
应该如何“晒三公”?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陈天祥说:进入一些外国政府网站,看他们的预决算数据,连买支笔多少钱都告诉公众……这就是我国政府部门要学的榜样。“晒三公”,就应该晒一晒每顿饭都是在哪里吃的。只有晒出的每一项支出都清楚、详细,这样的晒法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