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钊 实习生 曾雨璐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质监局获悉,日前,福州市政府出台《福州市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对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的企
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有关部门积极为我市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的企业提供贷款、电力等资源和科技扶持,支持企业做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