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陈芳
本报讯 仙游县榜头镇男子陈某,偷自行车被嫂子念叨了几句后心生不满,便用尿溅嫂子,还持木棍打嫂子。近日,仙游法院认定该男子持木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陈某出生于1976年,是个农民,初中文化,一直在家无所事事,尚未成家的他一直跟着父母及哥哥嫂子一起生活。陈某常常偷车卖。一次,陈某在卖车时被失主发现,失主找到他的家人。陈某的嫂子王某对此又急又气,当天就多念叨了几句。第二天早上7点多,陈某在二楼阳台看见王某在楼下梳头,便故意在二楼小便,尿液直溅王某身上。王某非常气愤就骂了几句,不料陈某拎了一根木棍直接朝王某猛打,然后跑出家门。
经仙游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近日,仙游法院经审理还查明,陈某于2009到2012年曾数次偷自行车出售,已经屡次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