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林丽丽 陈伯伟
本报讯 刘某在莆田涵江区某电子厂食堂上班,与同为该厂的员工郭某较为熟识。在一次闲聊中,刘某提及因为要负责食堂食材的采购,他平常都会将一定量的现金存放在宿舍,方便采购时使用。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郭某听完之后,就起了贼心。
6月30日晚上,郭某假装在工厂食堂内看电视,晚上10时许,刘某像往常一样离开食堂外出采购食材,郭某看四下无人,便用事先准备好的钳子,撬开刘某放置于宿舍内的行李箱,盗走箱内现金九千多元。近日,郭某因涉嫌盗窃被涵江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