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林文琴
本报讯 因早年侨居马来西亚,遂将自建祖屋供侄子居住,可祖屋却在未被告知情况下,被侄子瓜分。侨胞多次讨要祖屋无果,只好求助。记者昨从莆田城厢法院获悉,该院与城厢区侨联携手,帮马来西亚华裔侨民老卓要回了祖屋。
马来西亚华侨老卓祖籍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早年赴南洋谋生并侨居马来西亚。事业有成后,曾多次慷慨解囊,支持家乡公益事业,特别是教育事业,曾被莆田市、城厢区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老卓在华亭镇盖有“五间厢”双层楼房一幢,并领取了产权证书。
后来,老卓远居马来西亚,该房屋就交由哥哥使用,哥哥去世后,经同意由哥哥的长子接收房屋,当时双方约定房屋只是暂时借住,“以前有声明,凡是居住在此屋的人,要是有能力买房或者有房子的,一律搬出该房屋。”可是,两个侄子在没有取得老卓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分割了房产。老卓多次要求侄子返还房屋,都遭到拒绝,不仅祖屋要不回来,且叔侄的关系也逐渐“变味”,为此,老卓很是犯愁。无奈之下,今年6月初,老卓电话联系城厢区侨联,请求侨联出面协调,要回祖屋。
侨联和法院联手,历经一个月,帮老卓要回本属于他的祖屋,还促使老卓的侄子自愿将在争议房屋前自建的两间平房和屋后的两棵枇杷树、一棵桂圆树折价5.3万元转让给老卓。叔侄也逐渐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