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通讯员 李太容
本报讯 连江的郑小姐3年前购买了1枚钻戒,价值2万多元,近期,戒指有些变形,但戒指上的钻石完好,郑小姐决定将钻戒拿到金店重新镶嵌。7月19日,郑小姐在连江某珠宝金行买了一枚金戒指,并叫金店工作人员将钻石镶嵌在新买的戒指上。加工完毕后,郑小姐发现钻石竟有一条比较明显的裂痕,便要求金店赔偿一颗同价位的钻石,而金店工作人员称郑小姐的钻戒使用了三年多,重新加工出现一点裂痕是正常现象。没有从商家得到满意的答复,郑小姐遂向12315投诉。
连江工商人员调查后认为,钻石作为高档贵重商品,珠宝金行在为消费者镶嵌钻石之前,应该仔细检查钻石是否完好,此外,金行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钻石出现明显裂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调解过程中,郑小姐还出示了购买钻戒的正式发票和相关凭证,证明了钻戒的价值。最后经工商人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赔偿同价位的钻石给郑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