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甘肃省政府日前批复了《庆阳市正宁县“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经调查认定,正宁县“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正宁县县长张龙杰、庆阳市教育局局长卢化栋、时任庆阳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张宇峰等相关部门的16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员,下一步将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加上事故发生后便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小博士幼儿园董事长李军纲及货车司机樊军刚,该事故共18名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许,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下沟村境内发生一起幼儿园校车与重型自卸货车相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88万元。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