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日召开记者会,发布《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针对铬超标胶囊事件暴露出的药用辅料生产和使用存在的问题,提高了药用辅料的准入门槛并规定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
药用辅料是指药品生产和调配处方时使用附形剂和附加剂。按剂型可分为溶液剂、片剂、胶囊剂、栓剂等;按用途可分为溶媒、增溶剂、黏合剂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介绍,规定分别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以及药品监管部门三方面的责任,并设立了信息公开、延伸监管以及利用社会资源加强监管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