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刘昌海
伦敦奥运会昨晨闭幕,各国运动员的运动服颇受关注。然而,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翟振明在一篇英文短文中倡议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裸体比赛。他说,古代奥运会并无队服一说,运动员都是赤身裸体进行竞技的。这一奇论引发热议。(8月13日《广州日报》)
体育运动展示的是人的形态与力量之美,这话到现在也不过时。不过很难想象,如果奥运游泳冠军孙杨或牙买加的“闪电”博尔特赤条条地参加比赛,这能给他们增加多少美感?
运动之美不只体现在脐下三寸,遮住隐私部位并不影响欣赏比赛。比如在体操比赛中,小伙子的肌肉让人赞叹,女孩子的柔韧也令人赏心悦目,可他们要是做动作时脱得一丝不挂,只会让大家都尴尬无比。
至于古代奥运会流行裸体比赛,自有其特殊原因,比如当时的竞赛项目有限,动作简单;参加者仅限于有崇尚裸体传统的希腊城邦;女子不能参加和参观比赛等。而现代奥运会是全世界范围内所有国家男女运动员共同参赛,各国的文化与传统有很大差异,运动员裸体参赛显然很不得体。
今天的奥运会把“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运动员的服装也与时俱进,以利于展现人体之美。可以说,现在的奥运会在人体展示与体育竞技上达到了一种平衡。
翟振明作为学者,有他学术研究的权利,但“裸体奥运”能否实施,更重要的还在于观众的接受度——数十亿人通过电视转播收看,如果谁不经允许就露出隐私部位,只会招来抗议。现代条件下,恢复裸体比赛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有悖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