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9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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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老板”与被外包的执法权

 

N刘昌海

如果你在湖南邵阳市城区违章停车,立马就会有一群市容监督员“包围”过来开罚单。据悉,湖南邵阳市目前聘请了千名市容监督员代替城管“执法”,他们不穿制服对违章停车罚款,罚款上缴区财政,其中80%返还给监督员。当地法制办称,市容监督员没有执法权,开罚单不合适,将与城管部门衔接了解。(见本报今日A34版)

市容监督员代替城管“执法”,罚款“二八分成”,表面看起来两全其美:市财政每月只出500块钱就能雇到一个市容监督员,而且还能坐享20%的收益,几乎没有用人成本,还能额外产生创收效益;市容监督员多劳多得,工作自然很有“积极性”,争着抢着开罚单。

不过,市民要倒霉了。同样是轻微违章,以前可罚可不罚的,这下肯定要罚;以前可少罚的,现在肯定要多罚——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就这样被做成了一桩生意。

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将执法权让渡给普通个人,更不得随便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这是法律常识。然而在邵阳的城管执法生意中,地方官员成了包工头,将“独家承包”来的执法权分包给上千名市容监督员,让他们按照自身政绩和罚款创收的需要去代替执法。如此分包转包执法权的“官老板”,比之前的红顶商人更可恨,社会后果也更加恶劣。

城管为何不亲力亲为执法?当地城管部门也许会说人手不够,但即便如此,也不应该把公权力外包,而应该通过招聘正式员工和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加强管理,而不是想歪主意,把执法当作工程外包出去。

城市的形象不仅包括硬环境,更包括软环境。试想,一帮身着便装、脚穿拖鞋的市容监督员穿梭于大街小巷,动不动就掏出小本本罚你一通,就算这座城市交通秩序再井然,你觉得它漂亮么?生活在这里,你觉得有安全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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