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英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近日公布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资料。其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居于榜首,行政长官梁振英拥有6处房产排名第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各拥有4处,并列第三。(8月21日人民网)
可能在一些人看来,香港公布官员房产数只是例行公事而已,但在笔者看来,却有特殊的意味——7月1日,香港新一届政府宣誓就职,8月份就公开官员财产,在他们看来,官员财产的透明度比某些公共事务还重要,因为透明度关乎廉洁。
一个财产不透明的政府官员行使公共权力,公众很难放心。香港新一届政府官员施政初期就主动公布房产数,给香港市民一颗“定心丸”。从媒体提供的这个香港官员房产数排行榜来看,信息相当详细,不仅公开在香港的房产数,还公开海外房产数;不仅公开房产共同拥有人,还公开房产的地理位置、车位等信息,一目了然。
这一做法很容易让人与内地联系起来。尽管香港与内地体制有所不同,但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被誉为“阳光法案”,是必然的推行趋势,香港的做法对内地官员财产公开有很多启示:一是让新任官员率先公开财产;二是官员财产公开不妨从房产破题,即率先公开官员房产;三是要像香港一样主动公开官员房产等利益信息,而不是在人大代表呼吁、舆论质疑的情况下被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