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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研发项目可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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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8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大研发项目可申请资助

 

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 赵倩云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相关部门获悉,我省开始组织申报2012年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网上申报时间截至9月29日,推荐时间为10月8日至12日。

申报本批资助项目应是2011-2012年期间设立的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属于独立法人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非独立法人的以正式设立批文为准),符合条件可向各设区市(不含计划单列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及省直有关单位申报,然后由这些推荐单位再进行推荐。

据悉,根据我省此前出台的政策,对于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最高资助可达1000万元。主要承担公益性任务的研发机构所需用地,按划拨方式提供。政府主导的各类创投基金优先支持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项目。特别重大的研究开发机构的引进,可按“一事一议”给予特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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