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报道,近日,福州新店南平西路金城小区里,9座102单元的一间房屋突然起火,浓烟与火苗从窗户蹿出,附近住户赶紧报警。消防人员很快赶到,但大火还是将起火房屋的一间卧室烧成一团黑。令人惊讶的是,这起火灾竟是因夫妻吵架,妻子故意纵火导致。据悉,妻子是宁德人,嫁到福州后丈夫对她不是很好,对她娘家也照顾不多,导致她十分压抑。
摇摇:就算夫妻矛盾不可调和,也不该升级到故意纵火的程度,倘若殃及邻居利益,从民事纠纷转为刑事责任,后悔就晚了。
据本报报道,近日在莆田涵江区庄边镇通往永泰的一条村道上,一辆满载石子的农用车因道路坍塌,翻下近20米深的悬崖,司机被压车底,距事发地点50米左右有一个自建的“收费站”。家属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左右才获知情况,救护车赶到现场时,司机已伤重不治。村民透露说,机动车经过该“收费站”要交10元钱,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没有报警就跑掉了。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属鸽子的鹰:如果不发生这起事故,不明不白的“过路费”不知还要收到几时?别忘了,“跑路”是跑不掉该负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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