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福建新闻·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福州再次启动三环内限货
公交站碍品牌店?多数读者不认同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2年9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再次启动三环内限货
9月5日起,三环内早晚高峰时段,禁行重中型货车;二环内全天候禁行重中型货车
 

N本报记者 张伟 通讯员 榕警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交巡警支队获悉,因故推迟两月有余的“三环内限货”政策,将于9月5日再次启动。与此前方案不同的是,针对重中型货车在三环内部分路段的限行时间,由之前的7:00—21:00,缩短为早晚两个高峰期。

警方称,限行车辆闯禁行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50元罚款,扣3分;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1500元罚款。

针对福州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市政工程,以及生活、生产需要等需要通行的车辆,需办理通行证通行的,可到福州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专用通行证。

重中型货车禁止进入二环路

根据新方案,针对重中型(黄牌)载货汽车,规定如下:

1.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2.三环路全线(含)和二环路与三环路之间道路:实行早晚高峰时段(上午7:00—9:00,下午5:00—7:00)禁止通行。

其中江滨大道(东起君竹路口西至杨桥西路口)、闽江大道(北起洪塘路口南至尤溪洲大桥下)、南江滨大道(西起鳌峰大桥下东至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南江滨休闲路(北起上下店路口南至中联水岸名居口)、水岸名居口南侧通道(西起闽江大道东至南江滨休闲路)、金榕南路(南起凤冈路口北至金山大道路口)、金祥路(东起闽江大道路口西至金榕南路口)、凤冈路(东起闽江大道路口西至金榕南路口)、东山路(南起化工路口北至园中大桥南侧)等9条道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24小时通行规定不变。

外地牌货车禁止进三环内

针对轻型载货汽车,警方则做了区别对待。

轻型(蓝牌)货车,即车身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包含轻型自卸货车(俗称翻斗车)。在二环路(含)以内道路,7:00—21:00,禁止轻型载货汽车[除载质量在0.5吨(含)以下外]通行。

三环路(含)以内道路,7:00—21:00,禁止轻型自卸货车通行,其中江滨大道(东起君竹路口西至杨桥路口)24小时禁止轻型自卸货车通行。

至于外地牌照的轻型载货汽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通行,但允许通过三环路借道过境。

大型客车进入二环须按指定路线通行

大型载客汽车,即车身大于等于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此类用于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大型客车,进出市区至客运场站的,二环路以内道路按指定路线通行,二环路以内其他道路禁止通行。禁止大型载客汽车上二环路高架桥通行,尤溪洲高架桥和鹤林高架桥除外。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