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蔡宏佺 邢颖晶
本报讯 福州一名教授因航班延误,滞留在机场8个小时,耽误了开会时间,十分气愤,将某航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近日,长乐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谅解。
2011年7月12日,出省参加学术会议的陈教授,购买了一张从福州飞往合肥的机票,在候机时机场方面告知该航班延误,后又通知航班取消,致使其在机场滞留达8个小时,贻误了赴会时间。陈教授认为,航空公司临时通知航班取消,造成旅客长期滞留,该行为已构成违约,遂将该航空公司诉至长乐市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
航空公司辩称,因天气原因,当次航班被迫二次备降,最终才导致该航班被取消,具有不可抗力因素。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并组织航空公司代表到陈教授家中登门协商。经调解,陈教授对当天航班被取消的原因及过程表示理解,希望今后航空公司要切实保护乘客的知情权,提高服务质量。航空公司代表也主动表示公司将努力维护乘客权益,进一步提高航空旅客运输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