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 莆田一男子开设赌局赢得近40万元后,让对方开具借条,还款期限过后,对方一直不还钱。为讨赌债,将对方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经要回“借款”。庭审中还请来父亲当证人,不料父亲的证词与委托代理人的陈述自相矛盾,现场露出马脚。记者昨从城厢区法院获悉,近日陈某讨要“借款”一案可能涉嫌赌博犯罪,该院驳回陈某的起诉,并将该案的有关材料移送至警方处理。
今年4月6日,莆田男子陈某拿着一张借条,向城厢区法院提起诉讼,称黄某与自己是朋友关系,2010年12月20日,黄某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陈某借40万元,口头约定借款期限半个月。借款到期后,他曾多次向黄某要求支付款项,黄某却对其不予理睬。黄某答辩称,该借条上的签名确实是他的,但借款是赌资。当时,陈某设局诈赌,他在短时间内输掉37万多,加上陈某开设赌场抽取的“堂钱”。
案件进入举证阶段,黄某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了一段电话录音。录音中有陈某提及赌博欠多少钱和陈某父亲动员黄某输钱不可怕,要敢作敢当等话语。为推翻黄某说法,陈某请来自己的父亲到庭作证。可没想到,父亲的证词和儿子请来的代理人自相矛盾,反而露出了马脚。鉴于该案可能涉嫌赌博犯罪,法院驳回,并移送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