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丽萍/文 黄孔瑜/图
核心提示:“福州将把鼓岭打造成为‘有福之州’的新名片。福州市区将打造闽江黄金旅游带,打造旅游不夜城……”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旅游局获悉,福州市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勾勒出“十二五”期间,福州旅游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扶持措施。
【数字目标】2015年旅游总收入逾700亿
根据《意见》,到201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突破700亿元,年均增长22%;接待游客总人数突破5600万人次,年均增长20%。
大力引进高端品牌饭店,到2015年,全市各县(市)区实现高星级饭店全覆盖,力争星级饭店数突破100家。
另外,从2012年起,市、县(市)区财政切实加大旅游专项经费投入,到2015年市级旅游专项资金规模达到1亿元。
【政策扶持】旅行社地接前5名今年起有奖励
《意见》提出,到2015年在福州地区培育形成1~2家跨区域、跨行业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加快旅行社与景区对接,鼓励旅行社在省外、境外重点客源地设立分支机构。从2012年起,对福州地区地接量前5名旅行社给予奖励。
【发展规划】创造条件建5A景区
《意见》提出,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准建设鼓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把鼓岭打造成为有福之州的新名片。进一步提升三坊七巷、马尾船政以及青云山、云顶景区的景区品位和管理水平,创造条件建国家5A级景区。支持三坊七巷、船政文化、“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突出“中国温泉之都”的支撑产品体系建设,加速形成比较完善的温泉旅游产品体系。
突破对台旅游
《意见》提出要突破对台旅游,放大“海峡旅游”主题的效应,促进福州至澎湖空中航线包机正常化,并联合马祖共同打造“环马祖澳旅游区”,着力打造“福州—平潭—台湾”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
另外,组建海峡(鼓楼)旅游集散中心等集旅游咨询、交通、投诉处理等功能的旅游集散中心。
发展旅游“夜经济”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福州旅游的“夜经济”,发展闽江夜游、大型山水实景表演,加快规划建设福州特色小吃城、旅游商品城,打造不夜城,推动福州旅游从白天游向全天候旅游的转变。福州未来将重点发展黄岐半岛、闽江口、福清湾、罗源湾、长乐下沙等5个海滨旅游区域。
另外,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按照规划开发海岛旅游项目和无居民海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