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读者邱先生反映:9月4日A19版《占了母亲财产 又赶走继父》一文中第一段“南平一位六旬依姆李阿姨,因为女儿不愿支付她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用,被告上了法庭”出错,明明是李阿姨把女儿告上法庭,怎么变成“六旬依姆李阿姨”被告上法庭?
感谢邱先生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