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沈忠源 郭东晓
本报讯“做一个月面部护理,能年轻5岁以上。”日前,家住莆田市城厢区筱塘路附近的陈女士就因为轻信了这么一则美容广告,到位于筱塘路的某美容会所进行美容,结果出现过敏和月经不调,最后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她获得了商家赔偿。
陈女士今年20多岁,去年12月19日,她看到美容广告后,在该会所办理了会员卡并交付15000元开始做面部护理。两个星期后,她的脸上出现了一个个小红点,类似过敏症状。会所工作人员说:“这是正常反应,没有关系,过几天就会好的。”
可是过了一个星期,陈女士脸上的红点更多了。今年1月13日,会所工作人员又称,陈女士肤质较差,向其介绍一种口服胶原蛋白,一盒共16小瓶,价格13800元,说是可调整内分泌,保护肌肤,配合面部护理使用,效果更佳。于是陈女士购买了一盒,并开始服用,可当她吃了12瓶之后,却发现不但是面部,而且连身体其他部位皮肤也出现了过敏症状。更为严重的是,在开始服用这种胶原蛋白以后,她就出现了妇科生理期紊乱。陈女士这才意识到上了这家美容机构的当,于是要求会所赔偿,但遭到了会所的拒绝。
6月19日,面部红肿的陈女士,来到城厢区12315投诉台进行投诉。由于陈女士是初次投诉,没有取得身体受损害及相关证据,工作人员让陈女士抓紧时间搜集证据。3个月后,陈女士将需要的证据都搜集好了。9月12日,在工商的调解下,在大量证据面前,商家同意退还陈女士购买口服液的13800元钱,并支付12000元损害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