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6日公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申请低保今后必须经过入户调查、评议、抽查、公示等步骤。
凡是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街道)应当对申请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当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社区要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