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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安一原村主任 变身“黑老大”
以其为首的团伙聚众斗殴、组织卖淫、敲诈勒索,横行福安数年;41人昨被判刑
 

N据新华社电

本报讯 昨日,福安市法院对以福安市甘棠镇东门村原村主任郑玉龙为首的“西门帮”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一审宣判,41名被告人被判刑。

据介绍,“西门帮”是福安市甘棠镇镇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长期存在的帮派,被告人郑玉龙、林泽瑞等人于上世纪90年代即加入“西门帮”。其间,郑云龙因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3次被判刑。

刑满释放后,因争强斗狠、敢拼敢杀,郑玉龙逐步确立了在“西门帮”组织中的“大哥”地位。

法院审理查明,以被告人郑玉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争夺势力范围,扩大组织影响和声势,获取更多经济利益,先后于2006年7月至2010年10月间,有组织地在福安市区、福安市甘棠镇、北门村、西门村、可洋村等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窝藏等20余起犯罪活动和各类违法活动案件5起,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

法院审理认定,“西门帮”黑社会组织成员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窝藏罪等11个罪名。

其中,法院判决被告人郑玉龙数罪并罚,总和刑期48年4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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