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蔡木明
本报讯 2011年11月的一天晚上,未经公安部门派遣,莆田市城厢区某派出所的民警颜某就擅自组织协警饶某以及其他5名社会人员“抓赌”,在未作笔录及扣压物品清单的情况下,收缴赌资12万多元并私吞。
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对涉案的颜某、饶某提起公诉,法院对两人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颜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