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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刷卡消费竟为别人买单?
顾客称是收银员操作不当造成,商场应承担责任,商场表示将马上调查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明明就结账一次,为什么收到两次扣款信息,而且扣款数超过了消费总额?”近日,读者黄先生反映,国庆时他与家人到莆田泰然商场购物,用的是信用卡刷卡结账,回到家后才发现银行账单上多了一单498元的刷卡消费的信息。昨日,商场的收银员并不承认有工作失误,商场表示将马上调查此事。

黄先生介绍,10月4日,因为泰然商场有促销活动,他就与家人一同前往购物,选购了总价为1398元的衣服后,黄先生将信用卡交由妻子前往二楼收银台付款。“刷卡并输完密码后,收银员告诉我要到三楼刷卡才能享受100元的优惠,”黄先生说,因为收银台没有出示消费单让他妻子签名,因此他以为刚刚的刷卡为无效刷卡,于是又到三楼刷卡买单。

次日,黄先生收到银行发来的两条刷卡消费信息,“一条是498元,另一条是1298元。可我就消费了1298元,为什么被多扣了498元?”他与妻子都觉得不对劲,随后,黄先生前往商场收集相关刷卡消费资料。根据黄先生提供的资料,两次刷卡消费均在泰然商场,前后间隔约6分钟,且两张刷卡消费单上的签字并非同一个人,“肯定是收银员操作失误,导致多刷一笔钱,商场应该负责。”

昨日,记者以黄先生朋友的身份与黄先生及其妻子一同前往泰然商场。在该商场办公室内,当天收银员表示当时购物的顾客非常多,她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情况,且不承认是因自己的失误导致多收取黄先生498元。现场,双方各有说法,争执不下。

随后,该商场老板林先生介入协调此事。在初步了解后,林先生表示,黄先生当天并非亲自持卡消费,不符合信用卡使用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收银员工作造成困扰,同时商场收银员不够谨慎,没有当面向顾客确认消费信息,也可能造成错误。林先生表示将马上让商场财务核对当天的消费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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