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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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谈业务为名抢夺“客户”手机
男子专挑iPhone下手
 

N本报记者 吴臻 见习记者 陈文浩

本报讯 40岁的福州人陈某,以谈业务为名,将客户约到偏僻地,“暗骗明抢”弄走客户的手机。近期,他以同样的方式作案3起,诈骗、抢夺手机4部,而且是专挑iPhone手机下手。10月26日,陈某被福州仓山警方抓获。

据民警介绍,陈某三次作案的手段都比较类似,都是冒充公司员工,以需要进货为名,邀请被害人谈业务。陈某挑选下手对象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拥有iPhone手机。在途经盖山战备路等偏僻路段时,陈某表示要进巷子里提货,让受害人在巷口等待。此时他会谎称手机没电,向被害人借用手机,拿到手机后就逃跑。有时陈某又会趁被害人不注意,夺走手机。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涉嫌诈骗、抢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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