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昕颖
我想问
一辆几乎全新的电动车,一个多月前主人将它停在福州仓山橘园四路永辉超市旁边的肯德基门口,之后就没人来领。永嘉商业的物业发现之后将它挪到电动车停车场,贴出招领启事,还联络派出所试图找到主人,结果杳无音讯。该物业周主任告诉主持人,目前他们希望能够尽快找到车主,还担心这部捡到的电动车如果被偷,物业是否需要负责任。
“这辆电动车愁死我们了,已经找了整整一个多月的主人了。为了这辆车,我们给停车棚特意加了一把锁。”永嘉商业物业的周经理打进本报热线说道。主持人了解到,物业捡到的电动车上过牌,晋安区牌号为H9110。9月13日那天停在橘园四路KFC门口,主人一去不回。幸运的是,车被物业捡了回来,不靠谱的主人遇到了靠谱的物业。
“车这么新,难道主人不想回来找一找吗?招领启事都贴了快一个月了,打电话到金山派出所,警官告知我们无法查到这辆电动车的主人,让我们代为管理。我们担心如果车子丢了,谁来负责。为了看好这辆车,我们特意把轮胎的气都放了,车头加了一把锁,停车棚也加了一把锁。希望车主赶紧带上相关的证件和发票等上门来认领电动车。”
我来答
丁文辉 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持人联系了丁律师,他告诉主持人,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但实际处理起来却有很多细节要注意。
首先,这是一个公共场合的停车场,无论收费与否,停车场对车辆有保管的义务。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物业方应该主动尝试各种渠道继续寻找,并且要保留这些证据,比如报警的记录和张贴出的招领启事的照片、原件等等。这样,在责任归属时候就能够说明自己已经尽到相关的责任义务,否则车辆如果丢失,物业是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的。
由于目前时间还不算长,物业可以继续保管这辆电动车,如果将来找到失主,物业有权要求失主支付在这期间因为保管车辆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保管费;如果时间过长而始终无人认领,就是“无主物”,物业最稳妥的方式是报警要求警方把车辆牵走,按照相关规定拍卖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