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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开放厕所还原公共服务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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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机关开放厕所还原公共服务本色

 

N司马童

记者近日了解到,广州市今年上半年已开放44家沿街机关单位的内设厕所,并在醒目处悬挂“内设厕所对外开放”中英文指示牌,供全体市民使用。据悉,今年初拒绝3岁幼童进门如厕的广州天河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此次率先在办公时间向社会免费开放厕所。(10月7日《新快报》)

广州市这一做法颇得民心,不过也是来之不易。报道披露,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为市民“如厕难”问题一再呼吁,这次44家机关厕所对外免费开放,便是来自城管委对他的提案《建议政府打开“方便”之门》的答复。

政府部门在内设厕所使用权问题上,本该确立“与民共享”的理念,如果以“公仆”自称的政府部门,连厕所都不愿让内急的市民借用一下,又何从体现其公共服务的属性?

这些年,不少媒体都提到很多国家的政府部门,甚至包括一些重要议政机构,都对“公厕”开放持理所当然的态度,即便是外国游客前来借用,最多也是提醒不可喧哗而已。“公厕”——政府部门的内部厕所即公厕——市民共享的公共设施,这一共识无疑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的政府部门不愿开放内部厕所,除了怕麻烦外,更多的恐怕还在于“高人一等”的思想在作祟。在一些官员眼里,内部厕所对外开放,无异于自降身份,等同于普通百姓了。故而,若无上级压力,绝不主动开放“公厕”。对这种顽固意识,广州用实际行动作出了批评。

有人说,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可以从它的厕所开始考察。如何让“公厕”成公厕?需要政府部门的自觉而为,更离不开社会舆论的“倒逼”。从这个意义上说,广州44家机关厕所对外开放,虽说数量有限,但毕竟迈出了“第一步”。良好惯例的形成,就是这么一步一步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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