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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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速路通行卡丢失 福州到长乐被收三百
高速公路公司称,无通行卡,按全程计费
 

N见习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从福州东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十几分钟后从长乐营前收费站下高速时,通行卡不见了,结果被要求缴纳300元通行费,前些天,福州何先生遇到了这样的倒霉事。

事情发生在10月24日下午3点多,据何先生介绍,当天他从福州驾车前往长乐,从福州东收费站上了高速。行驶了约15分钟后,到达长乐,从长乐营前收费站下高速公路。这时,他发现高速公路通行卡不见了,他仔细回忆,却想不出来卡丢在哪儿,只好向收费员说通行卡丢失了,收费员要求他缴纳300元钱。他吓了一跳,自己在高速上的时间才十几分钟,正常通行费就20多元,通行卡的工本费也只要几十元钱,不小心丢了卡,不至于交这么多钱吧。收费员表示不交300元钱,不予放行。何先生赶紧又把自己全身上下搜了一遍,把车各个角落都翻遍了,找了十几分钟,还是没有找到通行卡。

何先生说,他告诉收费员自己是从福州东上高速的,但是收费员依然要收他300元钱。僵持一会儿后,他还是交了300元,但他始终很疑惑,一张小小的通行卡,怎么就要300元钱?

记者致电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取300元钱是合理的,由于通行卡丢失,高速公路公司无法确定车主究竟是从哪个入口上的高速,无法确定收费的金额。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第十条规定,无通行卡的车辆由高速公路收费单位按照规定的车型、费率全程计费。

感谢何先生拨打968111报料,线索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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