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黄青付 许美华
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居民李某星,跑到荔城区检察院表示感谢。因为检察院为其申请到救助金2万元。
2010年9月23日,彭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载着李某星之子,途经荔梅小区丰美路路段,李某星之子从三轮车上坠落死亡。莆田市中院作出彭某赔偿李某星44.5万元。彭某只支付了500元,余款未执行到位。因失去一个重要劳动力,李某星家庭生活困难,请求帮助。荔城区检察院得知情况后,为李某星申请到救助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