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望安
11月16日,贵州毕节市5名男童因在垃圾箱内生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昨日,该市七星关区副区长唐兴全、高守军被停职检查,另有多名教育、民政部门官员被免职。据介绍,5个孩子中有4个辍学,老师屡次动员,但他们都以“不想读书”为由拒绝上学,当地派出所曾多次将他们送回家。(见本报今日A6版)
这5名孩子,最大的13岁,最小的才9岁,他们的非正常死亡让舆论震惊。面对舆论压力,毕节市启动问责程序,处理了一批官员。一些网友替他们叫屈,觉得他们怎么可能知道有5名孩子躲在垃圾箱内?从执政伦理角度看,行使了权力,就得承担相应责任,职能部门官员有义务为辖区内的未成年人提供兜底的服务与保障,使他们免于寒冷与饥饿,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相关官员无论怎样都难脱不作为之嫌。
当然,在问责相关官员的同时,我们不能忘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责任方——孩子父母。法律规定,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管教以及使之接受义务教育等责任。
然而,我们却看不出这些父母履行了以上法定责任。报道告诉我们,他们并未外出打工,可他们却放任孩子辍学玩耍,“直到接到派出所通知才知出事”。他们为何对孩子夜不归宿不闻不问,为何不采取措施让孩子重归校园?有如此不负责任的父母,孩子怎可能不出事?
所谓“养不教,父之过”,而后才是“教不严,师之惰”,父母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如果这道“防线”失守,学校、社会即使作再多的弥补,也难免挂一漏万。
个人和家庭只有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后,才能质问社会和政府部门为何不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所以,5男童闷死事件首先是一起家庭教育溃败而引发的悲剧,首当其冲应受谴责的是那些“为父不仁”的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