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徐丰 通讯员 贾肖晶 付严
本报讯 近日,长乐市金峰镇李女士购买不到两天的苹果手机在初次充电的时候就发现一直充不满电,手机店在维修后仍不能正常充电。在金峰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下,李女士拿到了手机店的退款3340元。
家住金峰镇董朱新村的李女士在家楼下的手机店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没想到在初次充电的时候,发现手机电池一直不能充满电,最多只能充到40%的电量。李女士就将手机拿到手机店维修,店家在给李女士更换电板后,充电电量比原先多,但是还是不能充满电。因此,李女士要求店家退货,但店家不同意退货。
经工商调解,手机店老板按照发票价格一次性退还李女士购机款3340元。